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2022年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2022年第5号)
雨季来临,我市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谨防误食剧毒野生菌,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野生菌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会议集体用餐等重点单位原则上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当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来历不明的野生菌上市销售,把好野生菌准入关。
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加大应急救治准备,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和辩识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八、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开展中毒人员救治,对误食鹅膏菌、亚稀褶红菇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在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同时,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九、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不轻信所谓的“民间经验”,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
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中毒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要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特此公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