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一个‘地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4月18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活动启动仪式在宣威火腿博览馆举行。
启动仪式上,宣威火腿产业服务中心对“宣威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和宣讲,当场与2家企业签订了“宣威火腿”证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获准使用“宣威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11家火腿企业作了产品原产地承诺。
“要想使‘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发挥出真正的经济效益和价值,不能只注重‘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的前期申报、注册、认定,更应注重‘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司法保护作用。”启动仪式上,曲靖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铭军从什么是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关于地理标志的法律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地理标志侵权表现形式,以及如何维权等方面做了介绍。
近年来,为地方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护地理标志、树立地理品牌,曲靖全市法院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台了‘1+4+4+1’的配套司法保护机制。
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曲靖中院提出六点建议:
把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稳定“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提升。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把关,加强自身产品质量发展,壮大产品生产规模,坚持“长远发展理念”,切不可出现因短时利益将地理标志产品“以次充好”,实现产品质量可控、生产记录可查、来源去向可溯。
规范“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重视销售环节正当使用。宣威火腿的产、供、销各方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诚实守信、合理合法地开展商业经营,规范合法使用“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规范自身生产销售的经营行为。
加大“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宣传,积极维护“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合法权益。“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要不断加强对产品的推广、介绍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相关进货商、经销商对于地理标志商标的认知与了解、提高辨别能力;发布并健全“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统一标识使用方式,增强“宣威火腿”地理标志的可识别度和可信赖度。
加强“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保护。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供、销相关从业者的监管力度。充分利用投诉举报平台搜集违法线索,及时查证及时处理,从严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理顺产业发展机制,清理“搭便车”、“分仓发货”、“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恶意侵权行为。
提高终端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应注意“宣威火腿”地理标志产品产地,注意商品质量,如遇到假冒商品及时举报、投诉,尤其是电商平台购物,第一时间向电商平台反映,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向相关组织举报。
重点强化司法保护,为“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构建司法防护栏。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严格界定地名“正当使用”的条件,防止“打擦边球”的行为侵害“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的声誉,加强对“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严格“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分配,降低“宣威火腿”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维权成本。
曲靖中院、中共宣威市委、市政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宣威市人民法院、宣威火腿产业服务中心、宣威市场监管局、宣威经开区及30家宣威火腿加工企业代表参加启动仪式。